一、逮捕与刑事拘留一样吗?
逮捕与刑事拘留不一样,两者的区别具体如下:
1、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决定机关不相同
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一般是公安部门和人民检察院;逮捕的决定机关主要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2、两者关押的时间期限不相同
刑事拘留最长只能关押三十七天;而逮捕之后的关押时间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
3、两者的适用条件有所不同
刑事拘留的主要条件是:所要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或被告人;必须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的;而逮捕的主要条件是:必须要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具体的犯罪事实;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能够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的刑罚;如果是要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其目前所居住地等等的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可能会发生的社会危险性,而有必要的进行逮捕的。
二、批捕了就一定会判刑吗?
1、批捕了不一定会判刑。
实施逮捕措施的仅仅是公安机关,虽然有可能是由法院决定采取逮捕措施,但案件尚未经过审判,此时尚不能判定行为人是否真的构成犯罪,既然不能认定为犯罪,也不确定是否会做出判刑处罚。
是不是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但是在我国被逮捕后就失去了人生自由,被关押了起来,如果将来人有释放了,认为不构成犯罪,那么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等于是办理了错案,要追究责任的,所以被逮捕后一般情况下都是要被判刑的。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2、逮捕以后取保候审难度相对加大,但并非不可能。
即使公安阶段没有成功,到检察院起诉科时仍然可以积极争取取保候审。如果表现良好、后果不严重的话,即使未能取保候审,也可以在法院阶段努力争取缓刑。当然,在依法的范围内,法律上的操作方法,还是讲究一定技巧的。
公安机关在逮捕特定的公民之前,可以会先对其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公民在被拘留、或者是在被逮捕后人身自由都会受到限制。根据规定,若是在拘留期间,公安机关虽然提出了逮捕的请求,但是此请求被拒绝了,那么公安机关需要按照规定将被拘留者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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