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房补偿不合理可以找市、县级的人民政府投诉维权。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应该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市级、县级的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级人民政府所规定的职责分工,相互配合,保障房屋的征收和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房屋征收部门若对房屋征收的实施单位在委托的范围之内实施的房屋征收和补偿行为负责监督。
一、房屋拆迁未达成安置协议如何办理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二、拆迁补偿是什么意思?
一、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补偿。二、拆迁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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