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向人民法院起诉?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
2、案件被受理后,根据法院发放的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的缴费单据到法院换票;
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以及等待法庭传票的送达。
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参加诉讼。
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至15日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法院管辖范围
1、从经济合同的地域管辖区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因经济合同引起的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在书面合同中,选择好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事先规定好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出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从法院的级别管辖来区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一般的经济纠纷案件,应向基层人民法院或其人民法庭起诉;
涉外案件和重大的、达到一定诉讼标的金额的案件,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特别重大、达到相当大的诉讼标的金额的,才能向高级人民法院起诉。
全文7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