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起诉流程简介: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解决经济纠纷,如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起诉状需写明基本情况、请求事项、事实、理由,并提交相应副本。原告需提供主体资格材料和诉讼证据。申请立案后缴纳诉讼费,等待排期开庭。判决结果不服可在15日内上诉。根据法律规定,公民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组织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多个被告住所地在不同法院辖区时各法院都有管辖权。
经济纠纷起诉流程是什么?
经济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问题,但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诉讼解决。经济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当事人提交起诉状,并按对方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起诉状应写明当事人双方的的基本情况,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及事实、理由。尾部须签署或盖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时还需要提交主体资格的材料以及诉讼主张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经立案庭审批后决定受理的,当事人应按规定缴纳诉讼费。
4、案件等待法院的排期开庭。
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当事人应在收到判决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此,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不同地点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经济纠纷起诉流程包括提交起诉状、提供证据、申请立案、等待开庭、等待判决结果等步骤。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具体情况,当事人可以选择不同地点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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