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与商业秘密保护
??
??本文前面提到,竞争情报和商业秘密保护,对于一个具体的企业而言,是“矛”与“盾”的辩证统一关系。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为“矛”和“盾”均增添了很大的筹码,使“矛”和“盾”的功能更强大,善于使用互联网,善于分析互联网上的信息,精通情报收集方面的网络技术和网络情报分析方法,可以使“矛”变得更尖锐,“盾”变得更厚实。
??
??(1)互联网与商业秘密获取(竞争情报):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普及,网络让我们可更快地获取所需的情报信息。基于互联网信息挖掘,可以为企业提供的国内外竞争情报包括:a.新闻媒体信息:商家的重大举措、最新的政策信息等往往最先由新闻媒体报道,还可以及时获取各种相关媒体对自己及竞争对手的评价;b.政策法规信息:最新的政策法规、行业规范、标准规范等;c.竞争者的信息:竞争者动态、同类产品及相关产品信息、招聘信息、销售额、产品市场占有率、利润率、生产能力、技术力量、技术发展趋势(最新技术进展、新发明等)、投资计划、产品价格及销售网络、广告(支出、发布、广告策略)、员工收入、领导人的经历等;d.市场供求信息:产品的市场供需、更新换代、价格变化情况等;e.客户信息:客户的偏好、需求、评价信息等。其中,多数可能是传统方式下难以获取的“商业秘密”。
??
??企业要得到的竞争情报信息中,有90%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也可以说90%的竞争情报信息都来源于容易被人们忽略的大众信息,特别是网络信息;一篇有损公司美誉度的文章,45分钟就可以传播到全球互联网的各个角落;商业秘密的秘密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方的保密程度和保密措施,科技成果是这样,经营信息更是如此,商业秘密的失效在互联网上只要几分钟甚至在一分钟内就可实现。在互联网时代,有人甚至略带夸张地“预言”:“如果能够很好地研究互联网上提供的信息,就可以在自己的家里制造一颗原子弹”。
??
??(2)互联网与商业秘密保护:在Internet网上,各类以软盘、光盘、移动硬盘等方式记载和存储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各类数据库,各类为保障网络交易安全而设立的用户口令、密码,各类企业在网络上进行交易时涉及的重要信息(如以电子邮件、以FTP传输文件,BBS电子公告板方式、新闻组和TELNET,甚至是在各类行业网站和门户网站上的匿名留言等方式)等均可构成企业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与此同时,通过Internet侵犯商业秘密具有相当强的技术性、隐蔽性、难以防范性,企业商业秘密被他人截获后更加无法控制、损失是难以挽回的。通过Internet侵犯商业秘密,既可能是企业外部人员的侵权,也可能是企业内部人员的侵权,计算机系统的漏洞、黑客技术、计算机病毒等都对企业的商业秘密构成严重的威胁。在互联网时代,要防范竞争对手获取本公司的商业秘密,具体措施主要包括:a.完善企业技术保护措施,包括防火墙技术、数据加密技术、数字签名技术和数字认证技术等;b.完善企业技术防范措施,包括应对黑客攻击的防火墙技术、安全工具包以及防止病毒入侵的防病毒软件等;c.完善企业互联网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包括互联网上企业商业秘密范围、等级,明确网络管理室、机房、网络档案室、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技术开发部门的岗位职责等专门制度;d.完善企业网络安全检查制度;e.完善对企业内部员工特别是企业网络管理员的保密责任制,尤其注意接触商业秘密的雇员和本企业网络管理人员在使用互联网时的权限及相应的责任分配;计算机与网络设备交外部人员修理时,必须先拆卸涉密存储设备,防止商业秘密被修理人员窃取;等等。
全文1.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