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插尿管是否属于意外伤害?
时间:2023-09-19 22:20:07 22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条件:1、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认可;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过失,且必须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4、给病员造成的危害结果必须符合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5、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当前需要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来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条件:1、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认可;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两种过失,且必须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4、给病员造成的危害结果必须符合“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5、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意 外 伤 害 与 医 疗 事 故 : 女 性 插 尿 管 的 因 果 关 系 分 析

根据素材0中的内容,女性插尿管压迫尿管的行为属于医疗事故吗?答案是否定的。这是因为该行为发生在医疗护理工作中,且行为人疏忽大意,具有过错性,同时给病员造成的危害结果符合“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因此构成医疗事故。

据素材服务中的内容,女性插入管压迫尿管的行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答案是否定的。这是因为该行为发生在医疗护理工作中,且行为人疏忽大意,具有过错性,同时给病员造成的危害结果符合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因此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必须具备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认可;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的,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两种过失,且必须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给病员造成的危害结果必须符合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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