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将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界定为民事合同。既然是民事合同,对双方都有一定的约束力,不能背弃;第二,规定了离婚后一年的期限,超过期限不予保护;最后通过对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案件的分析,论证了当事人提出的财产再分请求。此外应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重新划分财产的条件比较严格,难以证明“欺诈、胁迫、重大误解”。因此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应明白一旦签订协议,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他们在签署协议前应该三思而后行,避免草率行事。
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处理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需要先区分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约定归个人的财产,在离婚时如无特别约定,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平均分割为原则,具体的分割方式,可以双方协商确定。若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物分割、变价分割、作价补偿等方式,实现离婚财产分割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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