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对派出所的治安处罚进行申诉
1、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受到了治安处罚,我们可以通过进行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有哪些行为是违法的
1、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2、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3、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
4、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5、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6、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7、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9、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10、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11、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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