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合并执行的法律依据这在立法意义上叫法条竞合,就是说立法时法律条文“走顶了”,在实际工作中很容易遇到这种情况,那么在进行处罚时,就只能按违反一部法律条文来处罚,一部法律条文处罚了,就不能再按另一部法律条文来重复处罚同一个违法事实,如果这两个法律条文归两个单位分管,那么这两个单位谁先进行立案,谁先处罚,后者必须参考前者。
一、父母的房产房子儿女可以全部继承吗
1、遗嘱中明确指出,房产并非归子女所有。如果遗嘱中说明一切财产都归子女所有,那么就按照遗嘱上面的,如果父母考虑的比较多,例如把一部分财产给生了病的舅舅大伯,那么这种情况下子女就不能独立继承父母的遗产,必须按照遗嘱上面的执行。2、父母没有立遗嘱,第一顺序继承人除了子女也还有其他人。如果父母没有立遗嘱,那么第一继承人也还不是子女,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如果父母先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去世且没有遗嘱且未将房产赠予子女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话继承人就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父母。也就是说,爷爷奶奶还有权得到父母的遗产,如果爷爷奶奶放弃了这个权利,那么独生子女就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爷爷奶奶没有放弃这个权利,那么七大姑八大姨也是有权分房产的,只是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二、检察院监督撤案法律条文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检察院监督撤案法律条文主要有:加大审查案件力度、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对嫌疑人的讯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对于一些人民检察院需要审查的案件,要补充侦查的,可以及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检察院监督撤案的法律条文,也包括二次侦查,如果依旧没有取得证据就要撤案。
全文67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