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赤峰市办理身份证多久
赤峰市办理身份证的时间如下
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具体以回执单为准。现在统一取消了身份证办理加急业务,办理身份证期间急需用身份证的,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三日内取证,一般当天可以拿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二、赤峰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办理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三、赤峰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办理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三张二寸近期免冠合影证件照
4.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5.军人身份证件
四、赤峰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办理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二条第二款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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