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我要讲到的重婚现象,是指一个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或明知道别人已有配偶却仍然与他(她)依据夫妻名义居住在一起。
这样的行为构成重婚罪,但如果这种行为的情节显著轻微且没有造成严重伤害的话,那么便可以说它不构成犯罪。
请您记住,法律只会保护那些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对于重婚这种行为,从法律角度看,它被视为一种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因此,法律并不承认存在于它背后的婚姻关系,也就是说,这期间产生的任何财产问题都无法通过法律获得解决。
接下来,我将就重婚财产处理这个话题展开详细论述。
假设一下我们遇到的是一种无子女的情况,那么此时涉及到的重婚财产纠纷,其性质就是纯粹的民事纠纷。
首选的方法自然是进行调停,而参加到这个过程中的人员应当包含重婚当事人以及另一方的配偶。
若经过调解依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便应交由法庭审理。
由于重婚作为法定的婚姻无效情节,所以在重婚后的时间里,所产生的财产并不能视为合法的夫妻共有财产,而是应该被视作同居期间的财产。
此时财产的处置方式会有两种可能的走向:
第一,每个人的财产都应该归还原主,即保持他们重婚前的财产状态,不能对此段时间里的财产进行分割;
第二,若是在此期间两人有了子女,则首先同样需要进行调停,如果调停失败,法庭将进行审理。
关于子女的抚养及财产的分配,法官需要遵循保护未成年人性命的基本准则,通常是把更多财产留给照顾子女的那一方,其他部分则归属于个人财产。
需要特别提到的是,在我国,重婚被认定为合法婚姻无效情节。
当原告提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后,法庭经过审查,证实婚姻确实无效,应当依法作出判定婚姻无效的决定。
对于原告的撤诉申请,法庭不会予以准许。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全文7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