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赠与行为是双方行为吗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可见,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所以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此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依据《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
二、赠与合同无效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那么赠与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呢?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严格来讲,我国并没有针对赠与合同无效的情形做出专门的规定,因此判断赠与合同是否无效,就只能通过《民法典》中的一般规定进行分析了。而此时要是发现赠与合同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话,则就可以认定该合同无效。
三、赠与合同是什么法律行为
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一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或口头约定等形式来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所以,赠与是一种合意、双方的法律行为,它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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