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兼职打工,劳动关系不成立。即使学生年满十六周岁,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年龄条件,但兼职期间同时具有在校学生身份,工作活动属于脱产学业外的兼职性质,不存在由实习生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报酬、福利待遇等情形,学生实习打工不构成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因此,在校学生在外兼职、为完成学校安排的社会实习、自行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等,一般无法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在校学生实习期间受伤算工伤吗
在校学生实习受伤不能认定为是工伤。原因有以下两点:
1、实习生不具备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
2、实习生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受偿主体资格,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是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学生在实习期间,由该公司对其进行现场监督管理,该公司是实际受益人,两者之间形成雇佣关系,该公司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实习生的实习安全,因此实习生可以向公司主张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全文4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