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律的解释以及在司法实践中,都坚持了同样的原则。由此可见,我国政策、法律对婚约的态度和处理原则是:
(1)订婚不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手续和条件。是否订立婚约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法律不予干涉。但订立婚约必须完全出于男女双方自愿,其他任何人不得强迫干涉。
(2)婚约没有法律效力。婚约订立后,任何一方均可作出解除婚约的意思表示,无须征得对方同意,即产生婚约解除的效力。这是因为,婚姻是男女双方基于爱情的结合,而且是双方自主自愿。如果一方要求解除婚约,说明在他们之间已不存在结婚的基础条件,因而应当允许,否则即是干涉婚姻自由。
(3)关于因解除婚约而引起的财物纠纷,司法实践中的处理原则是,对婚约期间无条件赠与的财物,受赠人一般无返还义务;对于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赠与(俗称订婚信物),价值较高的,应酌情返还。当然,对以订婚为名诈骗钱财的,应归还受害人。此外,对属于包办买卖性质的订婚所收受的财物,应依法没收或酌情返还。
在我国,婚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仅有道德约束力。订婚也只是民间的约定俗成的一种结婚准备形式,在法律上,订婚不意味着婚姻的真正订立。
订婚结婚彩礼纠纷法律处理意见
我和老婆2012年12月底结婚,到现在整整一年了,婚后一直不和,总是为了鸡毛蒜皮小事和我争吵,现在实在呆不下去了。婚前我爸给我买了一套房,作为婚房,只是基本没住,当然离婚后还属于我家的,她家给她买了一辆车,其中有8万块是我家的彩礼钱买的,离婚后能要一部分吗?(我们现在还和我爸妈一块过,没分家,她和孩子的户口也是登记在我爸的户口本上的).现在孩子2个多月了,抚养权应该是由她抚养,我想问一下,我每个月给多少钱?给月工资的百分之多少?再有如果协议离婚不同意的话,到法院起诉,我起诉和她起诉有什么不同?是不是谁起诉不利于谁?
律师给予以下解答:
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了,且用于共同生活消费,返还彩礼是不被支持的;法律规定在20%-30%,最高不超过50%,烟台这边一般按工资的25%比例给!孩子未满一周岁,通常你提出离婚时不被支持的,你老婆提出就没有障碍。不存在谁起诉就有不有利一说!
起诉离婚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双方在协议离婚不成时的另一种救济权利,没有什么确定的对哪一方有利的问题,关键还是要看实际情况来确定。首先,关于财产方面,房子应当认定为你一方的个人财产。车子如果是婚前购买,并登记在女方名下,那么应当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关于彩礼钱的返还问题,只有双方没有实质上在一起生活,并且不返还的话会明显导致另一方的生活困难,这种情况下法律才会支持返还。你这种情况都有了孩子了,一般不符合要求返还彩礼钱的法定条件。最后关于孩子抚养费问题,一般按照工资收入的20%至30%之间确定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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