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查实开发商已经办理了购房人所购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且抵押行为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开发商只有在取得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将作为抵押物的房屋转让给购房人,否则,其转让行为无效。
一、按揭贷款买房的风险有哪些
按揭贷款买房的风险:
1、开发商取得银行划给购房人贷款后,挪作它用,或卷款潜逃;
2、开发商首次涉足房地产,缺乏经验,经营不善或其它原因,导致楼盘烂尾,无限期拖延交房;
3、房产商开发程序违法,不能取得房屋产权证;
4、开发商在建筑工程中偷工减料,导致房屋质量不合格;
5、没有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提前搞内部认购,导致合同无效;
6、开发商将土地或房产抵押,购房者事先无法知道,知道后也无法控制,一旦解除不了抵押,或抵押物被执行、拍卖,购房者都无法实现其对房屋的各种权利;
7、银行违约,不能按期放贷,导致买方与卖方的合同违约,双方解除合同。
二、商品房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是什么?
购房者购买前可向当地土资源管理机构查核该开发土地使用权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为现实中,很多开发商为了融资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贷款进行项目开发。售房时如果开发商隐瞒此抵押情况,这将对购房人构成法律障碍,影响购房人的顺利购房。
三、全款买房后悔还可以退房吗
购房者付了全款、签了购房合同的,发现以下情形可以退房:
1、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即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已到,业主们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或者房子不具备入住条件。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没有经过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这里要注意,合同中如对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有相反约定的,按合同处理。
5、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6、房子存在抵押或其它经济纠纷等情况时,业主也可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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