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方未按照约定的数额、时间支付建设工程款项的都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一般迟延支付工程款的,第一步是看合同中有没有约定,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利息,按约定的计算,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收款方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工程款不支付如何处理
工程款不支付有如下几种处理方式:
1.解除合同
当发包人屡屡失信时,双方已不具备合作基础,承包人应当果断解除合同。承包人解除合同源于发包人严重违约行为,故可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违约金,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
2.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经催告后,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建设工程合同解释》第十七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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