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人可以要回房屋吗
时间:2023-06-27 15:13:30 31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出资人一般不可以要回房子,但双方具有书面房屋代持协议或其他正式说明可以证明借名买房事实存在的可以要回房子。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其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借名买房产权归属对方,出资人仅具有债权效力。

一、买房日期是按什么定的?

买房日期通常以房屋产权证办理变更登记为准。购房合同签订后,合同成立,但是房屋产权并没有变更,只要在房屋管理机构进行了不动产产权变更登记后才会发生物权变动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二、土地所有权和房屋建筑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吗

(一)土地所有权不可以。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即土地所有权禁止转让,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二)《民法典》中规定建筑物的所有权可以转让。

(三)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筑物所有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其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产权人可以依法实施转让。

(四)所有权的转移可以区分为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与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一般而言,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交付为准,而不动产物权的转移则需要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三、继承的房产要过户吗

继承的房产必须过户。因为我国住房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房产必须办理过户手续,这样房屋产权才属于继承人所有,此时继承人才可以任意处置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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