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滕州拖欠提成是否属于拖欠工资?
当然属于拖欠工资,提成本身就是工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可以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该对拖欠工资的这种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可依法责令公司补发工资,劳动关系中被拖欠工资的还能申请劳动仲裁。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司无故拖欠提成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哪些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三、公司无故拖欠提成单方离职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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