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有两种行为表现方式:
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同时,根据信息来源的不同,又区分为:
(1)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一般情形;
(2)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从重处罚情形。
2.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其他方法”是指“窃取”以外的其他方法,比如购买、骗取等,要求获取信息手段的非法性,只要行为人没有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依据或者资格而获取相关个人信息的,即可以认定系“非法获取”,“非法获取”一般也没有得到信息主体的同意授权。
实施上述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才构成犯罪。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有什么?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为:
1、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4、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5、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6、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情节严重的,一般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向他人销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的,需要被处以三年到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应当处以罚金。如果是有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获取了公民个人信息,但是违法出售给他人的,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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