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会不会构成犯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不会构成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公民个人信息”都包括什么?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公民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和家庭住址信息等、银行卡号、消费记录、通话清单、个人征信报告、支付宝账户信息、手机号码定位信息、车辆位置信息等都属于公民个人信息。
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否为亲告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是亲告罪,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只有被害人亲自到法院起诉才能启动司法程度的案件,包括侮辱案、诽谤案、侵占案、虐待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侵犯公民信息罪属于公诉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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