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的主要职责就是从维护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的行为进行监督;
甚至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时,代表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诉讼。
为确保监事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监督权,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董事和监事谁的权力大
对于董事与监事谁的权力大,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配合的。董事主要是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和决策的执行,而监事主要负责监督董事等人员的执行情况,二者共同对公司负责,维护公司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全文48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