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协议的内容包括如下:
1、继承人及相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地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
2、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死亡时间和地点等;
3、被分割遗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4、具体的分割方案,这部分要详细清晰,不能模棱两可;
5、遗产人生前负债的,应当在协议中说明各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和偿还方式;
6、遗产分割后的交付方式、具体时间和违约责任;
7、在继承人中,如有放弃继承权或拒绝遗赠或死亡等特殊情况,也应写清楚;
8、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或按指模,并注明订立协议的日期;
9、其他有关事项。
办理遗产分割协议的公证要点
办理遗产分割协议的公证要点有:
1.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是继承人及其他遗产受益人中有行为能力的人或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
2.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的客体是继承人共同继承的属于被继承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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