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辆定损时间规定
时间:2023-04-23 20:40:36 30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交通事故车辆定损时间规定

交通事故理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这两种期限在保险条款中有如下几种表述:

(一)《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相关内容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的相关内容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第三十条又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的相关内容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二)《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相关内容规定:在承运人会同收货人作出货物运输事故签证时起,被保险人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据、证件,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三)一些人寿和健康保险条款对保险事故通知都作了类似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或5日或10日内)通知保险人,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调查等项费用。

二、交通事故造成伤亡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的赔偿: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等。

三、严肃追究交通事故责任人

对农村道路发生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制度,依法追究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不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审批、监督检查,或者对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负责人及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各级政府因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本地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交通事故的,或者发生较大以上事故隐瞒不报、组织救援不力,致使损失扩大或者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首席媒体葛强见习媒体陈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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