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取得的程序
专利取得的程序如下:
1.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后进行初步审查;
4.初步审查后即行公布;
5.根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
6.实质审查通过后,授权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二、专利申请驳回复审期限
专利申请驳回复审期限为三个月。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第四十一条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现行专利法,专利侵权行为的具体形态可分为:
1.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行为。
2.假冒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专利权人的标记权。
3.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
4.除法律明确规定之外,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还存在两种侵权行为:过失假冒和反向假冒。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四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第三十八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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