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专利许可权?
专利许可权指专利权人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全部或部分专利的权利。这种许可,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协议。
专利书面协议,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除《专利法》第14条规定的计划许可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均需订立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并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依法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并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局备案。
另外,专利许可合同,可以分为独占许可合同、独家许可合同、普通许可合同和分许可合同四种。
获取专利许可有哪些要点?
1、分析拟获取许可的专利是否无可规避。一旦结果表明某个专利并不是必须获取许可、而是有其他成本更低廉的替代方案,那么就不再花费更多的金钱来获取该专利的许可并承担该专利权利不稳定的风险。
2、是否存在需打包获取许可的其他专利。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如果只获取其中一件专利的许可,虽然受到这件专利的保护,但却可能侵犯那些还没有许可出来的专利;另一类是国际申请的专利族。因为,获取专利许可时,应当将保护被许可人产品所需要的全部专利、专利族打包获取许可。
3、对拟获取许可的专利进行专利三性的深入研究,以确保专利效力的稳定。
4、明确自己的许可使用权限,能否对该技术进行技术更新,以及更新后的知识产权权属如何分配。
全文56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