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析拟获取许可的专利是否无可规避。一旦结果表明某个专利并不是必须获取许可、而是有其他成本更低廉的替代方案,那么就不再花费更多的金钱来获取该专利的许可并承担该专利权利不稳定的风险。
(二)是否存在需打包获取许可的其他专利。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如果只获取其中一件专利的许可,虽然受到这件专利的保护,但却可能侵犯那些还没有许可出来的专利;另一类是国际申请的专利族。因为,获取专利许可时,应当将保护被许可人产品所需要的全部专利、专利族打包获取许可。
(三)对拟获取许可的专利进行“专利三性”的深入研究,以确保专利效力的稳定。
(四)明确自己的许可使用权限,能否对该技术进行技术更新,以及更新后的知识产权权属如何分配。
(五)在签署专利许可合同时,要注意对相关合同风险进行规避,其中最起码的一点是要确保被许可人在实施专利时,不应再遭到许可人任何的专利侵权追究。因为,作为被许可人来讲,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原因,其难以确保许可方是否将所有的相关专利都打包许可给被许可人。因此,在商谈许可合同的签署时,许可人最好在许可合同中约定类似于如下内容的条款:“许可方保证,在将合同约定的专利许可给被许可方以后,在被许可方实用该等专利生产、许诺销售、销售产品期间,许可方不再以许可之前申请的、未许可给被许可方的任何专利对被许可方生产、许诺销售、销售产品的行为提出任何关于侵权的追究。”
一、专利许可的方式有哪些
按许可方式分为:普通许可、排他许可、独占许可。
普通许可:专利权人可以把专利同时许可给多人,专利权人和这些被许可人都可使用该专利。
排他许可:只有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人可以使用该专利。
独占许可:专利权许可给他人后,只有被许可人才能使用该专利,其他任何人(包括专利权人自己)均不能使用该专利。
此外,强制许可只归属于普通许可这一类型中,而不可能是排他许可和独占许可。强制许可是通过强制力而发生的许可。业界还有交叉许可这样一种说法,就是两方或多方进行专利交换或共享。通常这种许可也不会是独占许可。多个权利人之间通过专利共享抱成团,共同对付其他人,力量比较强大。
二、专利许可需要备案吗
专利许可需要备案。当事人应当自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自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工作。
第七条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他方式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相关手续。
第八条申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许可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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