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特点是:
1、票据法具有强行性,票据关系的设定、变更或消灭,均以法律的规定为行为准则;
2、票据法具有技术性,票据是作为金钱支付和运用手段而创造出来的,必须具有严密而精巧的技术解决方法;
3、票据法具有国际统一性。票据的产生,就始于国际贸易。而国际贸易的不断扩大,更使得各国间票据法的统一成为一种需要。
一、票据出票人资格的
票据出票人资格由中国人民银行审定,出票人必须有相应的资金保证。票据法对本票的出票人资格没有具体限定,而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审定,授权其根据现实的和发展的需要来确定本票出票人的范围。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
二、国家规定公示催告的票据有哪些
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都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票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狭义上的票据,即我国《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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