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买房产,是属于个人财产的。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就终结了,男女双方就不是夫妻关系了,那买的房产自然是属于个人财产了,毕竟都没有婚姻关系的,财产就算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就只能算个人财产了。总的来说,在离婚后,一方买房产的,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属于个人财产。
婚前父母帮买房的出资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1、婚前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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