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同村好友,因土地承包发生小矛盾而争吵,一时冲动将一桶粪便泼向他人,惹出一起官司。昨天,记者从镇江新区法院获悉,该起侮辱案经法院精心调解,以施害人赔偿受害人1000元现金并赔礼道歉而调结。
张某和赵某是镇江新区同村同一小组的村民,平时两人关系还不错,后因土地承包一事产生矛盾。主审法官介绍,事发当天张某邀请了自己的亲戚等多人到田头,帮助其参谋种地。当时,赵某正好挑一担粪来施肥,双方又为土地承包的事言语不合,继而发生争吵。气急之下,赵某居然趁张某不备,拎起一桶粪便,迎头浇到张某身上。一时间,张某满头满脸都是粪便,浑身上下臭气熏天。面对在场的多名亲朋好友,张某当即羞的无地自容。
今年4月6日,张某向新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以侮辱罪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并赔偿其医疗费、衣服损失等各项经济损失2000元。
主审法官告诉记者,采取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如强行扒光被害人衣服、撩开衣裙当众侮辱、强行给被害人浇灌粪便、采取张贴、传阅大字报、小字报、漫画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或者口头对他人进行挖苦、辱骂、嘲笑等等,应当以侮辱罪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赵某当众向张某泼粪的行为,情节严重,已构成了侮辱罪。但张某见赵某诚心道歉,自愿放弃对赵某追究刑事责任。(徐吉梅万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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