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伤保险还可以赔吗”准确的答复是:可以的!工伤理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简单说,就是只要符合工伤的条件,无论单位是否有过错,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工伤处理的法律法规给予职工理赔。根据楼主介绍的情况(比较简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推断:楼主的情况应当符合该条款的第
(六)项的规定,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通常,政府的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上下班途中因遭受交通事故的工伤,主要是把握着“上下班的必要时间内、必经路途中、以及没有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醉酒导致伤亡的或者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形”为判定原则。想必楼主也是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的!顺便提醒楼主二点注意:
一、尽早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单位向政府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治疗终结之后,如果还有伤残的话,要及时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具体细节,建议楼主查看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工伤保险条例》)。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因第三人(这里特指负有全责的交通事故的对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权利人既可以要求单位承担工伤赔偿的责任(当然,要符合工伤条件),也可以要求事故责任人(即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直接费用(例如住院治疗费、医药费等)不能要求双份赔偿。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的数额要比工伤赔偿数额要高一些(因为,工伤赔偿主要是单位和劳动保障部门理赔),所以,采取双重(工伤的理赔、肇事责任人的民事赔偿)索赔,有利于职工(也是交通事故的受损害者)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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