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这样维护建筑物采光权:行为人给当事人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一、楼下漏水楼上有义务修吗?
有责任,但要具体分析。
1、如果该房刚交付使用,还在开发商的保修期内,则这个责任要开发商负责。如果已经过了保修期,或者业主在开发商交付使用后有进行装修行为,那么一般地这个责任要由楼上业主承担。如果这房是租来的,则承租户可以要求业主维修。
2、我国法律有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二、房屋无阳光可退房吗
房屋无阳光可以退房。采光权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是附属于建筑物的权利。房屋采光权不容侵犯,被侵犯采光权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三、卫生间漏水如何赔偿
因卫生间漏水引发的纠纷,当事人可以提出的主张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几种类型。第一,排除妨碍,将漏水原因进行修复、且达到不再渗水的目标;第二,赔偿当事人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三,赔偿漏水的修复费用。此外,若物业公司未尽到监督管理义务或合同约定义务,导致当事人财产受损的,物业公司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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