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给相邻各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一、侵权行为如何承担责任
侵权行为主要的责任承担方式:
(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权人对于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正在进行的或继续之中的侵权行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终止。
(2)排除妨碍,排除妨碍是由侵权人解除因其行为引起的妨碍他人正常行使权利和实现利益的客观事实状态。
(3)消除危险,危险是对将来的、有造成侵权损害后果可能的事实和状态而言的,处在此种状态中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法院要求侵权人予以消除。
(4)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侵权人将其非法占有的或管理的财产转移给被侵权人。
(5)恢复原状,恢复原状主要适用于财产损害的场合,它是请求侵权人恢复到物原来的状态。
(6)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损失的范围不仅包括积极损失还包括消极损失,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
(7)赔礼道歉,赔礼道歉是侵权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示歉意,它主要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形。
(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是指侵权人在不良影响所及的范围内消除对被侵权人的不利后果。
二、如何解决相邻关系纠纷
解决相邻关系纠纷处理如下:
1、调解相邻土地交通关系引起的纠纷时,应注意相邻一方受自然条件限制,如果其土地或建筑物被邻居的土地或建筑物包围,没有其他通道,必须通过邻居的土地,应允许其通过;
2、相邻一方不得以高音等妨碍相邻人生产、工作、生活、休息,不听劝阻、不采取措施排除的,视为侵权行为。
三、邻居盖房占我家6公分怎么办
邻居盖房侵占土地解决办法如下:
1、同邻居协商改建,必要时让村委会介入,邻居盖房占用他人土地,属于恶意占有的侵权损害行为;
2、如果自家的土地办理过土地确权书,向当地的村委会进行反映,如果情况属实,村委会工作人员会帮忙解决;
3、如果对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无果,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其排除妨碍或者要求其赔偿损失,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
相邻关系中较常行使的权利包括:
1、土地或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相邻各方享有通行的权利,土地或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止或堵塞;相邻一方因建筑施工、铺路架线必须临时占用他方土地的,他方应予以方便,但施工方应合理使用,完工后恢复原状,造成损失要给予补偿;
2、对自然流水,相邻各方都有权使用,不得擅自堵塞或排放;相邻一方必须通过另一方土地排水的,另一方应当允许,但使用者应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给予对方损失补偿;
3、在建房挖沟时,应当与邻人房屋等不动产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邻人房基,不得将屋檐水或流水泻入邻人的土地或房屋,也不得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生活;相邻一方所有的竹木根枝越界影响他人房屋的通风、采光、建筑物牢固及正常使用的,他方有权责令其截除根枝或伐去竹木,已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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