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7日晚,阎某独自饮酒后乘坐公交车返回住地,因醉酒酣睡错过下车车站。步行至丰台区王佐镇南岗洼公交车站附近时,借着酒劲,阎某无故用捡到的铁棍将路边门店的LED灯砸坏,后挡在路中间拦截过往车辆,对司机、车辆进行打砸,受伤群众随即报警。
办案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有群众受伤,多辆汽车不同程度损坏,停在路边。
犯罪嫌疑人阎某手持铁棍站在路中间,民警当即命令其放下手中铁棍,但阎某拒不听从民警指令,持铁棍进行反抗。民警上前将阎某手中铁棍夺下,将其制服。
阎某醒酒后,民警对其进行了审查。他对自己醉酒后无故打砸门店及过往群众和车辆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阎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丰台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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