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职工按揭付款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在还贷期间每年(自然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可提取人:
购房人、共有权人、共同还款人及其配偶。
提取额度:
不超过当年(自然年)正常偿还年度贷款本息的金额,且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价总额。
提取次数:
在还贷期间每年(自然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单位提取证明;
3、公积金缴存银行的储蓄卡;
4、经过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及其公证书;
5、借款合同及其公证书;
6、银行还贷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当年还款计划表。(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当年还款计划表)
受理渠道:
分中心、管理部提取业务柜台。
注意事项:
已签订委托扣划还贷协议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到柜面办理提取,只能由系统按月委托扣划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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