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泰安市分公司设立登记怎么办理
1.受理: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香齐全;
2.核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予以核准;
3.发照:发放营业执照。
二、泰安市分公司设立登记办理材料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签署确认任职信息即可)。
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三、泰安市分公司设立登记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四、泰安市分公司设立登记法律依据
《公司法》法律全国人大1993年12月通过,2018年10月修正(节选)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五、泰安市分公司设立登记办事地址
泰安市泰山大街337号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A区市场准入科企业开办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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