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人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人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式两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3、验资报告;
4、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资产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
5、《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股东资格证明;
7、《指定(委托)书》;
8、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9、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二)股份合作制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投资主体必须是2个(含2个)以上;
2、注册资金要求:最低要求3万元,特定的行业从相关规定;
3、最大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80%,法人股股东出资比例不得超过49%(含)。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受理审核时限:
申请办理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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