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遗嘱必须进行公证吗
时间:2023-04-12 13:10:19 21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订立遗嘱不是必须进行公证,公证与否不是遗赠协议有效的前提条件,只要协议定立的方式和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就是有效的,在继承开始后,按照协议办理。

一、遗赠时是否应当明确遗赠人?

接受遗赠必须明确遗赠人,并且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遗赠抚养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是被继承人在自己的真实意愿下定立的是有效的。在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遗嘱跟遗赠有什么区别

遗赠和遗嘱的区别有:1.接受遗产的主体不同: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国家,但不是立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遗嘱只能是法定继承人。2.权利的行使方式不同: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母亲有权继承父亲的房产么

父亲有权追回孩子继承母亲的房产,但是需要根据情况进行确定。如果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能够追回。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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