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罪数额标准陕西
在陕西省,侵占罪的数额标准是侵占五千元以上至两万元以下是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是二十万元以上。
1.侵占罪的成立需满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交出的条件。
2.对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陕西省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全国及本地区经济状况所制定的司法解释进行确定。
3.通常情况下,这一数额会在数千元至数万元之间浮动,但具体数额还需以最新的司法解释为准。
二、陕西侵占罪立案的法律依据
陕西省侵占罪立案的法律依据主要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1.该条款明确规定了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即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将受到刑事处罚。
2.对于将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同样依照此条款进行处罚。
3.在立案过程中,陕西省司法机关还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以及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案件是否达到立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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