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件收费
(一)办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或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800-6000元;财产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还应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不超过4%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不超过3%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不超过2%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不超过1.2%
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不超过0.7%
5000万元以上部分不超过0.35%
上述按标的额分段收费的比例,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规定的幅度内逐段协商确定后,分段计算,累加收费。
(二)直接代理民事案件的二审或再审,按上述标准收费。
原已代理一审,继续代理二审或再审的,应酌情减收律师服务费,或按原标准减半收费。
(三)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申诉的收费标准:每件不超过6000元;申诉案件立案后又代理诉讼的,按前述相应收费标准收费。
(四)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与委托人协商适当增加收费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前述最高收费标准的5倍。
二、计时收费
(一)收费标准:60-1200元/小时。
(二)办理民事诉讼案件的参考时间:
计费时间以小时为基本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的部分按1小时计算。承办律师为2人以上的,应以各自的计费标准和实际工作时间分别计算。
1.查阅案卷材料(每次)5小时
2.查阅案卷相关资料(每次)2小时
3.调查收集证据(每次)4小时
4.代理参加调解2小时起算
5.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每次)4小时
6.庭前准备工作(包括准备辩护、代理要点,书写辩护、代理词,分析案件等)(每案)8-10小时
7.出庭4小时起算
8.为申请财产保全、先予执行(每案)3小时
9.代为提起上诉2小时
(三)律师在本城区办理法律事务时,路途中的时间按累计实际时间减半计算。律师在异地办案乘坐车、船、飞机花费的时间及必要停留时间减半计算,但每一昼夜最多为4小时。
法院审理民事诉讼审判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诉讼程序如下:
1、起诉:
起诉应递交的材料:
(1)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
(2)诉状附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证据复制件;
(3)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或被告是法人的,还需递交最近一次的工商年检证明材料。
起诉状应包括:
1)当事人一方是公民,应记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邮编和联系电话;当事人一方是法人,应记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邮编和联系电话;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当事人的住所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分别写明。
2、受理:
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立案:
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决定立案,立案时需要提交诉状、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证明案件事实的必要的证据材料并交纳诉讼费用。若案件需要做财产保全,可立案时一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担保申请书,并交纳保全费。
3、庭前证据交换:
对于案情比较复杂,证据可能比较多的案件,法官可能会安排开庭前的证据交换,但对于案情比较简单的案件,则可能不安排庭前证据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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