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的争夺一直是家庭法律纠纷的焦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从两个方面争取:一是按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二是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因此,在抚养权的争夺中,家长应积极争取更有利的抚养权判决,同时也要尊重孩子的意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及相关司法实践,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从以下两方面争取:1、由于人民法院在作出抚养权判决时,会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决定,故一方当事人可以主张子女由其抚养将更有利于子女的抚养教育成长。2、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在判决时应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故一方当事人可以多与子女沟通交流,让子女产生由其抚养的意愿。
夫妻离婚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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