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因工程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汕头市中心城区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2.符合下列部分条件的,可提出申请:(1)确有需要挖掘城市道路;(2)若该行为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须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3)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可以先行破路抢修,在24小时内按照规定提交补办手续。
二、办理机构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三、办理材料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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