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现造假问题的维权建议
受害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权:
1.申请重新鉴定。受害者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重新鉴定,以期得到更为公正的结论。
2.起诉。如果上述方式无法得到满意的结果,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赔。
3.协商解决。受害者和保险公司、对方当事人等各方进行协商,尽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当事人对重新鉴定的结果也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再次鉴定。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出来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是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出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需要遵循如下规则: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承担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注意,在交通事故中,一方是行人或者非机动车的情况下,即使被认定为同等责任,赔偿的时候也会向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一方倾斜。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除依法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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