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允许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断绝关系,所以即使父母与子女断绝关系了,仍需要赡养父母。但如果是养子女与养父母通过合法的程序解除收养关系了,则养子女不需要再赡养养父母了,因为他们之间的拟制血亲关系已经解除。
一、领养的孩子可以和亲生的孩子结婚吗
领养的孩子不可以和亲生的孩子结婚。
1、收养孩子以后,该孩子与收养家庭成立法律拟制血亲关系;
2、依托于该关系之下的家庭成员,在法律上被认为具有血缘关系,所以不可以通婚。
亲生和领养的继承权是一样的。
1、养子女就是指被人收养的子女。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因收养行为而产生。同时,养子女和自己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也因收养行为而消除。
2、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养父母之间的关系相当于因为收养关系而成立的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即养子女和养父母之间和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样的。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的权利义务是一样的。
二、18岁后父母有权和儿子断绝关系吗
1、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没有对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分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2、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这种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
3、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如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关系。这种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也可以因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如收养关系解除后。
4、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父母子女间,政治观点可能有进步与落后之分,但父母对子女仍应负抚养教育义务,子女对父母仍应负赡养扶助义务。当事人声明脱离关系,法律义务不能因此而消灭。同时,对于法定权利或利益,如受抚养教育权、受赡养扶助权、继承遗产权,则可以声明放弃。
5、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三、父女断绝关系协议如何去写具有效力
父女断绝关系协议怎么写都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不承认所谓的断绝父女关系,即使签订了断绝关系的协议的;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也不会消失,子女年未满18周岁,父母仍是法定监护人,父母年老时子女仍是法定赡养人,法律不准许一方断绝关系。
即使是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也需要通过解除收养关系的方式来断绝关系,通过签订断绝关系的协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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