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仲裁中,证据保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存在可能使证据灭失的风险,证据存在有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形,申请保全的证据是决定仲裁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如果不及时保全将影响仲裁案件的处理,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
在仲裁中,证据保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存在可能使证据灭失的风险。
(二)证据存在有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形。
(四)申请保全的证据是决定仲裁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如果不及时保全将影响仲裁案件的处理。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证据的灭失或者难以取得将使得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因无法举证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五)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
涉 外 仲 裁 中 的 证 据 保 全 怎 么 申 请 ?
在涉外仲裁中,当事人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时,需要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并由受案仲裁委员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交。仲裁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而仲裁委员会也无权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对国内仲裁案件证据保全有管辖权的法院,由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对符合证据保全条件的申请作出裁定,并予以执行。对涉外仲裁过程中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保全申请,由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在提出保全申请时,需要注意保全的证据应当是对案情有较重要证明作用的事项,保全的证据如果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会使案情无法得到证实,从而使当事人的仲裁请求不能得以实现。此外,对不同类型的证据,保全措施也不同,如对证人证言证据的保全,可以采取制作证人证言笔录或录音的方法;对物证的保全,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勘验制作笔录、绘图、拍照、录像,或者采取保存原物等方法。总之,对证据的保全要做到不损坏、不丢失、力争保持原样或原意,以充分发挥证据在仲裁中的证明作用。
在仲裁中,证据保全是保障案件公正、公平、高效处理的重要手段。满足以下条件:(一)存在可能使证据灭失的风险;(二)证据存在有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形;(四)申请保全的证据是决定仲裁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如果不及时保全将影响仲裁案件的处理;(五)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在涉外仲裁中,当事人需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并由受案仲裁委员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交。国内仲裁案件证据保全由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并予以执行。在提出保全申请时,要注意保全的证据应是对案情有较重要证明作用的事项,保全的证据若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将使案情无法得到证实,从而使当事人的仲裁请求无法实现。对不同类型的证据,保全措施也不同,如对证人证言证据的保全,可采取制作证人证言笔录或录音的方法;对物证的保全,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勘验制作笔录、绘图、拍照、录像,或采取保存原物等方法。总之,对证据的保全要做到不损坏、不丢失、力争保持原样或原意,以充分发挥证据在仲裁中的证明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六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八条,涉外仲裁的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涉外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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