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离婚孩子的国籍的归属,需要分情况判断,具体如下:
1、如果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孩子本人出生在中国,则孩子具有中国国籍;
2、如果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孩子本人出生在外国,则具有中国国籍;
3、如果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孩子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则不具有中国国籍;
4、涉外婚姻离婚后孩子可以改中国籍,涉外婚姻国外出生的未成年子女回国随母或父落户,孩子的户口可以随母亲。
办理手续:凭孩子《出生证明》(收取原件)、《户口簿》、《居住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定居证》或《办理户口通知单》,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中国的国籍确定
我国采取的确定国籍的原则是双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主义为辅的混合主义原则。
血统主义原则分为单系血统原则和双系血统原则。我国采用双血统主义原则,只要父母双方或任意一方为中国国民的,本人无论出生在国内还是出生在国外,具有中国国籍。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
3、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4、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六条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四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全文69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