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关系主体和法律主体的区别
法律关系主体和法律主体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含义不同。
1.法律主体是指法律规定的享有权利、负有义务并承担责任的人。此处所说的“人”主要是指自然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将法人等“人合组织”拟制为法律主体。法律是规范行为的规范,法律主体就是法律规范的行为对象。这是个前提性的概念。
2.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在我国,法律关系主体一般包括国家、机构和组织以及公民。
二、法律关系有哪些
法律关系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
1.纵向法律关系和横向法律关系;
2.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
3.单向法律关系、双向法律关系和多向法律关系;
4.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三、法律关系的特征
1.它是一种意志关系,属上层建筑范畴。这里的意志是指国家的意志(即统治者的意志)和行为人的意志,法律关系是反映统治者意志和行为人意志而形成的关系,因而不属经济基础范畴。
2.它是由法律规定和调整的关系。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是以得到法律认可为前提的,因而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存废的前提条件。
3.它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关系。法律规定和调整人们的行为是通过界定行为人的权利义务得以实现的,因而,没有权利义务的法律关系是不存在的。
4.它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系。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故由此而形成的关系就受国家强制力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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