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哈尔滨市人社局了解到,即日起,在哈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及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并取得相关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证书的参保人,可向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申领补贴范围
在哈尔滨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及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以上的;自2018年1月1日起,在职期间取得由人社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中所列的技能人员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人。
申领补贴时间
参保人员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后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应提供转出地为其出具的技能提升补贴材料。
即日起,参保人员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在网上(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rblss.gov.cn)填报本人居民身份证、哈尔滨银行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号等相关资料。
参保人员补贴标准
■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
■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
■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注:同一等级每年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全文59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