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划分需要提交的证据,患者或其家属需要提交以下几项证明: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2.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3.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等。以上证明需要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二十条 医师个体行医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
第二十九条 医师应当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用药。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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