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无偿划拨土地还要缴税吗
时间:2023-06-24 08:11:06 48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政府无偿划拨土地还要缴税。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公允价值入账,有相关凭证且该凭证所列明金额与公允价值差额不大的可以按该凭证所列金额入账。资产划转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一、土地使用权地上与地表有什么区别

土地使用权中没有对地上、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进行登记作出明确的规定,而是通过明确宗地的概念将其纳入了一般土地登记范畴。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

二、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破产财产吗

土地所有权不能作为破产财产。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三、工厂拆迁划拨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的补偿标准根据各地不同的政策和经济发展的差异而略有不同,取得无偿使用土地出让权的土地使用者因搬迁、解散、注销、破产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并可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出让。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无偿收回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并按照本条规定给予。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无偿收回时,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给予适当补偿。

全文78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新时间:2024-01-09 16:15:08
查看建设用地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建设用地 最新知识
针对政府无偿划拨土地还要缴税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政府无偿划拨土地还要缴税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