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上盛传“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将改为“认房不认贷”。不过,昨日,据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内部人士透露,监管部门可能会出台最严格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即保留“借款人过往贷款记录”原件,即:,只要央行信用信息系统能查询贷款记录,即使房子已经售出或贷款已经结清,第二套房子也会以此为基础,增加“借款人实际持有房屋数”的标准。这两个标准同时有效,相辅相成,这意味着今后商业银行在审批贷款时,将贷款和房屋同时认定。
原来,“第二套住房”是指借款人用贷款购买的住房以外的第一套住房。银行认定第二套房子的标准不是借款人名下是否有房子,而是贷款的多少。只要之前贷款买了房子,即使房子卖了,贷款还清了,再融资仍被视为“第二套房子”。审核时,银行将通过央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借款人信用状况,待贷款申请通过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数据库,确保“第一套住房”和“第二套(含)住房”的认定或更多”。
据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也确认了住房和贷款同时认定的新标准。今后,农行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对“二套住房”进行复核。此外,第二套规则有望在近期正式出台。商业银行表示,新标准正式实施后的住房和贷款认定,意味着照顾改善性住房需求的信贷条款完全失效。
新标准在执行中可能会遇到困难
但是,新标准目前在执行中面临困难。某银行管理层表示,首先是远程房产查询还是空白。目前,个人拥有的房地产信息由各地房管局掌握,但系统尚未实现全国联网,银行无法查询异地借款人的房地产信息;其次,银行可以查询借款人的贷款数据,i、e.多次贷款,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系统可以获得买方的信息,即他名下的几套公寓。目前这两个系统还没有互联互通,银行在审批贷款时必须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协助;最后还有家庭关系的确认。目前,民政系统和银行信贷系统还没有互联互通,可能会出现一些规避行为。总之,要确定借款人实际持有的房屋数量,需要不同部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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